此事發生在101.4.13 透過介紹 我和屋主簽有委租的授權書(一般委託)
經過網路 有組租方我在101.5.8帶看時 即詢問租金可否調降些及可否在其現在的租約期限(101.5.25)內 陸續先搬過來
以上經由現場透過我的手機和屋主確認無誤後 屋主同意我先代其收定 二日後他找他的代表人來和承租方簽訂租賃契約
101.5.10電聯屋主 他說他已將他的屋租出去了 他否認在電話中有同意我代他先收定
就這樣 我在101.5.11轉達給租方並向其道歉 在轉介另一屋後 租方看屋不滿意 我就在101.5.14將前收定金退還租方
幾日後 聽到介紹人說該屋主的租客已入住 留的姓名及聯絡電話 正是我帶的這組租方
數日過去了 我仍氣不消 請問各位前輩 我想寫封存證信函給屋主和租客 要求他們付仲介費
但 我不知道該怎麼寫 可以教教我嗎
PS.
1.電話是在管理室前當著管理員和租方跟前打的 大樓有錄影
2.委租時 有簽訂委租授權書
3.代收定時 有手寫收據 上面有載明租客姓名 電話 及身份証字號 還有租客和我的簽名及日期
4.退定時 也有讓租方簽名及押日期
我祝福這組客人 在其未來的人生道路上 處處都會遇到欺詐他們財產或勞力的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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