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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看屋揪違規房仲 法官:不違法

房東:小張
發表時間:2011-08-07



清潔隊員假扮夫婦看屋,約出售屋房仲人員,進而找到未在售屋廣告上刊登房仲公司名稱的太平洋房屋仲介公司,太平洋房仲因而被罰鍰10萬元;太平洋房仲主張環保人員以詐欺、引誘方式蒐證,不應受罰,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不採,判決太平洋房仲敗訴。


判決書指出,台北市環保局內湖區清潔隊員去年5月8日下午近5時,在內湖區麗山街、內湖路上的電桿、燈桿上,分別查到違規張貼的商業性售屋廣告。


清潔人員拍照存證,再循線查到廣告是太平洋房仲劉姓營業員貼的,因廣告上沒註明「太平洋房仲」的名稱,違反「不動產經紀管理條例」,環保局移請台北市地政處處理,地政處開出10萬元罰單。


由章民強擔任董事長的太平洋房仲公司不服氣,提起行政訴訟主張環保人員以詐欺、引誘等違法方式舉發,本身也不合法,請法官撤銷罰鍰處分。


太平洋房仲指出,清潔人員假裝夫妻,打電話給劉姓營業員說要看屋,然後趁著劉帶他們看屋,再由第三人出場舉發,此有如刑案中的「陷害教唆」 (俗稱釣魚),舉發過程有違失。


法院審理後指出,清潔隊執勤人員從違規廣告上的電話,循線查到太平洋房仲的營業員違規,此屬於蒐集違規事證「技巧」的範疇,和刑法「陷害教唆」不同。陷害教唆指的是行為人沒有犯罪的故意,因司法警察設計教唆,才萌生犯意。


依「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」規定,房仲業者和委託賣至者簽訂售屋委託書後,才能登廣告、銷售,廣告上應註明房仲業的名稱,違反者,可處罰6萬元以上,30萬元以下罰鍰。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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努力的清潔隊員這次利用偽裝夫妻看房的手段,抓到了太平洋房仲,因廣告上沒註明「太平洋房仲」的名稱,違反「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」(報導誤寫少了個"業"字),罰了十萬元(依據該條例第21條第2項規定:「前項廣告及銷售內容,應與事實相符,並註明經紀業名稱。」違反者,依據同法第29條第1項第2款規定,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。)


沒想到太平洋房仲居然不想要繳,還打起了行政官司


對此行為筆者甚為不屑


看完之後,主觀上感覺到噁心想吐


沒想到太平洋房仲的辯稱更誇張


居然是說這是「陷害教唆」


各位準備國家考試的考生一看應該就知道,這哪裡是「陷害教唆」?


太平洋房仲可能還要再努力學習一下刑法,否則這種辯解被報導出來,還真是跌股啊!


陷害教唆,簡單來說是主觀沒有犯意,經過執法人員的引誘,變成有了犯意


進而為犯罪行為,執法人員就趁勢抓了行為人


例如毒犯已經金盆洗手多年,某警察為了績效,假裝吸毒者想要高價向毒販買毒品


毒販受不了金錢的誘惑,才又找管道取得毒品後,要賣給這位警察,而遭查獲


這個是「陷害教唆」


如果是毒販本來就在賣了,警察假裝是吸毒者來賣,順勢抓了毒犯,


根本就不是「陷害教唆」


太平洋房仲找人違法貼了廣告,想要藉此招攬看屋者來看屋,本來就有了犯意,也有了犯罪行為,只是環保局假冒民眾來看屋,怎麼會是環保局引誘太平洋房仲人員張貼廣告呢?


這種辯解也太好笑了!


希望房仲業者不要為了賺錢,再亂貼廣告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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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1 樓住戶:甲路人
    發表時間:2011-08-08

    那請問.....
    廣告貼整齊.就不可以開罰?
    亂做廣告.你也應該受罰
    因為這裡不是法律天地.沒知識.也要常看電視

    2 樓住戶:成交無盡
    發表時間:2011-08-08

    依據該條例第21條第2項規定:「前項廣告及銷售內容,應與事實相符,並註明經紀業名稱

    未在廣告單上註明經紀公司就屬違法.這個是無庸置移的.


    小弟擔心的是.檢舉人可得3成獎金.以後會不會變成有人作相同內容的假傳單來誘騙業務員上當.騙取錄影錄音內容~~進而領取獎金.

    所以各位同業以後帶看請小心~小心~~~

    PS:最好是帶看來店的最安全吧

    3 樓住戶:成交無盡
    發表時間:2011-08-09

    搶錢!

    下次營業登記證也順便貼一貼!

    以免受罰!

    同業!小心!

    以免受罰!

    檢舉人可得3成獎金~以後將成新新行業!

    4 樓住戶:小蛙
    發表時間:2011-08-09

    檢舉人可得3成獎金這早就存在很久
    之前溜狗大小便被拍照罰一千多
    去繳錢時候發現櫃檯已經有一堆繳款罰單
    就是有人專門在檢舉賺獎金
    所以有時只是沒碰到
    等碰到就不會那麼鐵齒

    5 樓住戶:小呆
    發表時間:2011-08-09

    看來我要轉行了 三成耶 !!!
    比房仲的6%還多 ....
    現在房仲業快比7-11還多 可以考慮了...

    6 樓住戶:小蛙
    發表時間:2011-08-09

    這行業本來就存在很久
    新聞也報導過很多次

    像是烏賊車檢舉成功就有好幾百的獎金
    (之前還去官網註冊過,還特地跑去買照相機要來賺獎金,最後太懶現在照相機變成拍房子用)

    能檢舉的很多 像是亂丟煙蒂 路壩攤販 都可以檢舉


    7 樓住戶:漢中王
    發表時間:2011-08-14

    我看大家來去改行做檢舉好了!比房仲獎金高很多!

    8 樓住戶:狐狸箐
    發表時間:2011-09-10

    毒樹毒蘋果理論,其實仲介也不喜歡貼小蜜蜂,又熱又花錢花時間,光靶機一個月就1200元,但大家都貼,你不貼屋主說你不認真,誰不想在店裡吹氣等客人.......

    9 樓住戶:荒廢的小屋
    發表時間:2011-12-11

    違法張貼小廣告讓一般小市民很不爽,可是這些惡劣的仲介卻只在廣告中留下手機

    這些手機可能只是跟別人買來的號碼,難以查證

    靠著污染市容景觀來賺錢,還賺那麼多,實在讓人很不爽

    努力的清潔隊員這次利用偽裝夫妻看房的手段,抓到了太平洋房仲,因廣告上沒註明「太平洋房仲」的名稱,違反「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」(報導誤寫少了個"業"字),罰了十萬元(依據該條例第21條第2項規定:「前項廣告及銷售內容,應與事實相符,並註明經紀業名稱。」違反者,依據同法第29條第1項第2款規定,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。)

    沒想到太平洋房仲居然不想要繳,還打起了行政官司

    對此行為筆者甚為不屑

    看完之後,主觀上感覺到噁心想吐

    沒想到太平洋房仲的辯稱更誇張

    居然是說這是「陷害教唆」

    各位準備國家考試的考生一看應該就知道,這哪裡是「陷害教唆」?

    太平洋房仲可能還要再努力學習一下刑法,否則這種辯解被報導出來,還真是跌股啊!

    陷害教唆,簡單來說是主觀沒有犯意,經過執法人員的引誘,變成有了犯意

    進而為犯罪行為,執法人員就趁勢抓了行為人

    例如毒犯已經金盆洗手多年,某警察為了績效,假裝吸毒者想要高價向毒販買毒品

    毒販受不了金錢的誘惑,才又找管道取得毒品後,要賣給這位警察,而遭查獲

    這個是「陷害教唆」

    如果是毒販本來就在賣了,警察假裝是吸毒者來賣,順勢抓了毒犯,

    根本就不是「陷害教唆」

    太平洋房仲找人違法貼了廣告,想要藉此招攬看屋者來看屋,本來就有了犯意,也有了犯罪行為,只是環保局假冒民眾來看屋,怎麼會是環保局引誘太平洋房仲人員張貼廣告呢?

    這種辯解也太好笑了!

    希望房仲業者不要為了賺錢,再亂貼廣告。

    不論如何,看到太平洋房仲被抓了,一個字「爽」!



    出處: 太平洋房仲被抓了,爽!

    10 樓住戶:扛壩子
    發表時間:2011-12-16


    貼小蜜蜂,除了被罰款外 ,手機還會被停話


    1.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:



    污染地面.池塘.水溝.牆壁.樑柱.電桿.樹木.道路.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者.處新台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款.



    2.而除了上述罰款外,當地主管機關亦可依電信法要求廣告物之電信業者勒令停話.



    電信法第八條第三項:(使用電信責任)



    擅自設置.張貼或噴漆有礙景觀之廣告物,並於廣告物登載或他人之電話號碼或其他電信服務識別符號.號碼,作為廣告宣傳者,廣告物主管機關得通知該電信業者,停止提供該廣告物登載之電信服務.



    11 樓住戶:真是悲哀
    發表時間:2011-12-18

    大家只不過都是混口飯吃,別以為自己讀過兩年書,就覺得自己受過高等教育

    ,出入的是上流社會,自己難道就沒亂丟過垃圾?

    搞不好自己的長相都不怎麼樣了,還有閒功夫擔心影響市容哩.....先顧好自己吧,人沒這麼

    偉大喇!!!把自己講的太正義真的很虛偽,而且很噁心

    張貼小蜜蜂本來就是逼不得以

    全部舉發光光沒有廣告好撕,那還要清潔隊幹嘛?

    這算是增加就業率耶!!傻不拉機的

    房仲帶看也很辛苦,誇張可笑的是那些....還有閒工夫安排假看屋的人

    不是為了錢,那就是吃飽了實在太閒


    12 樓住戶:一位路過者
    發表時間:2012-08-18

    清潔隊員也是有績效考核的

    他清潔的區域被亂貼廣告影響受到他主管檢查時

    他也會有壓力

    13 樓住戶:勇者
    發表時間:2012-08-18

    總之只要本錢夠就不用怕被罰囉~

    14 樓住戶:詩菱
    發表時間:2015-03-14

    在我經驗的過程中,
    不論是委託給小品牌或是大品牌的仲介公司,
    該公司口碑才是重點
    而且現在大家都會透過 [履約保證] 來保障買賣雙方的一種交易安全
    [履約保證]保障方式 你可以自行在網路搜尋相關資訊
    所以仲介品牌已經不是買賣安全保障的要素, 仲介公司服務口碑才是重點

    之前委託 廣利不動產,因為我是第一次買屋
    所以比較謹慎她們也很用心的找到適合我的房子
    現在已經順利買到很棒的一間房子
    所以買屋還是要找口碑比較好的仲介公司較為可靠

    所以跟好的仲介銷售人員有良好的互動,
    才會比較容易得的好的方屋資訊這才是重點


    小技巧:
    1.不論是小品牌或是大品牌口碑好才是最重要
    2.跟好的仲介銷售人員有良好的互動
    3.眼光精準



    第二種 : 自己找優質仲介
    知名 房仲成交網 http://www.sold.com.tw/
    全台第一家提供仲介評價的網站,
    網友可以透過給她們服務過的經驗,給仲介評價
    所以讓大家可以安全的辨識仲介的好壞,怕碰到惡質的仲介嘛?如果有碰過惡質惡質,你也可以給他負評價讓大家都知道這位,讓惡質仲介無法生存

    優點:由網站提供的評價弁鄍i自行評估
    缺點:要花時間和電話費來詢問




    第3種 : 自售或是自買並找有口碑的代書

    我都是找這家知名 代書事務所 http://www.collect.com.tw/
    非常好的代書,不但經驗豐富,專業知識都蠻豐富,辦事讓人很放心,而且有店面的會比較好!有問題也可以很容易的找到人服務。

    優點:二十多年的老字號公司,有口碑
    缺點:服務地區並不是能符合每個人的需求,每個人地區不一樣需要找適合自己的


    如果要省仲介費,可以先到這售屋網站看看,裡面幾乎都是屋主自己張貼的房屋資訊
    明日黃金屋 http://www.futurestar.tw/


    第4種 : 貨比三家

    你也可以到比價網看看,比價網提供一個不錯的比價服務,比價網已經和300位以上全省各地的專業房屋仲介人員合作,只要填寫妳購屋的需求,就會多位專業仲介人員來為你評估,告訴你你要的行情價,幫你快速找到你要的房屋,給你更快速的服務才不會浪費你的時間和浪費你的電話費,也不怕碰到黑心的屋主亂開價,買到問題屋
    全民比價網 http://www.prices.com.tw/
    買屋比價刊登表格http://www.prices.com.tw/house/buy.php
    賣屋比價刊登表格 http://www.prices.com.tw/house/sell.php

    15 樓住戶:楊欽
    發表時間:2015-05-27



    16 樓住戶:楊欽
    發表時間:2015-05-27



    17 樓住戶:楊欽
    發表時間:2015-05-27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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